《医疗器械召回办理法子》(国度食物药品监视办理总局令第29号,以下简称《法子》)自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法子》相关要求,国度食物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物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召回办理法子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医疗器械召回办理法子《通知》对医疗器械召回组织工做、医疗器械召报答告、医疗器械召回消息发布、医疗器械召回监督工做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发布了医疗器械召回事务演讲表、医疗器械自动召回消息发布模板、责令召回通知书、总局网坐消息采集接口尺度规范六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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